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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资持有衡水银行73%股权 持股单位为5个财政局

2022-07-16 11:30:10 来源:证券日报

简介:继今年4月份第一大股东获批变为国资后,衡水银行再次受到了地方国资的“眷顾”。该行将同时获得衡水市区县5家财政部门的注资支持,上述5家财政局将

原标题:地方国资持有衡水银行73%股权 持股单位为5个财政局

继今年4月份第一大股东获批变为国资后,衡水银行再次受到了地方国资的“眷顾”。该行将同时获得衡水市区县5家财政部门的注资支持,上述5家财政局将集体增持衡水银行高达60亿股,增持完成后,这5家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大幅升至73.20%。

“地方国资大力度增持银行股份,可助力相关银行更好的发展,更好的防范风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谭浩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不能有效地化解部分中小银行存在的潜在风险,会给地方的金融稳定、金融市场秩序带来不利的影响。”

衡水银行将获得当地5家财政部门增持

据7月12日披露的信息显示,河北银保监局已同意批复衡水银行变更股权和注册资本的申请。

批复显示,此次衡水银行获得5家地方国资合计增持股份数量高达60亿股。其中,衡水市桃城区财政局增持该行股份21亿股,衡水市财政局、景县财政局、衡水市冀州区财政局、安平县财政局的增持股份数量分别为20亿股、12.3亿股、4亿股和2.7亿股。增持完成后,这5家股东合计持有衡水银行股份将增至64.54亿股,持股比例73.20%。其中,衡水市财政局持股数量最高,其将总计持有衡水银行23.10亿股,持股比例26.20%。

批复同时要求,衡水银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修改章程相应条款。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各地财政部门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中小银行业务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除了此次衡水市财政局等多家财政部门直接入股衡水银行外,各地还运用财政政策指导、财政资金补贴、奖励、申请专项债补充资本金等方式,帮助化解中小银行不良贷款及不良股权,支持此类银行更好的发展。

谭浩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环境下,部分中小银行确实存在资本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减弱的情况。衡水银行在贷款大量增加后,可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需要当地国资部门支持,参与到这些中小银行的风险防范之中。地方国资的参股或增持,在增强中小银行风险防范能力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利用本土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三个月前刚刚获批

与民企第一大股东“切割”

此次5家当地财政部门集体增持,只是衡水银行获得地方国资注资的最新延续。

今年4月份,衡水银行控股股东从民营企业向国资的转变方案就已获批。4月6日,河北银保监局的批复显示,同意民企东旭集团将其持有的衡水银行14.1亿股股份转至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建投”)。变更后,衡水建投持股比例将达50.03%,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衡水建投为市属国有独资企业,衡水市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这表明衡水银行正式与整体流动性持续紧张的民企东旭集团完成切割。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衡水银行曾引入东旭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彼时,其持股比例约为14%,是该行第二大股东。一年后开始的衡水银行增资扩股时,东旭集团持股比例也由此增至50.03%,跃升为该行控股股东。

除了此次最新的地方国资的注资支持,在去年发行的2021年河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时,募集的60亿元被全部用于支持衡水银行,具体为通过转股协议方式注入该行,以补充其资本金。

衡水银行近两年来一直未对外披露其业绩情况,而最近一次的业绩披露为其2019年年报。截至2019年末,衡水银行实现净利润1.08亿元,实现扭亏为盈;不良贷款余额9.35亿元;不良贷款率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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