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深度报道 > 深度报道

行业观 | 监管加码银保机构消费投诉管理 晋商消金等多家企业曾被通报

2022-06-03 18:30:04 来源:财经网

简介:财经网金融讯 在去年因用户征信报告存侮辱性字眼而被央行太原中支责令整改后,晋商消金再度因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情况被山西银

原标题:行业观 | 监管加码银保机构消费投诉管理 晋商消金等多家企业曾被通报

财经网金融讯 在去年因用户征信报告存侮辱性字眼而被央行太原中支责令整改后,晋商消金再度因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情况被山西银保监局点名通报,部分金融机构的消保工作仍需加强力度。

近日,山西银保监局通报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情况,称辖区内部分机构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投诉接待区域;未按规定公布投诉流程、投诉电话;未按规定对第三方机构合作业务消费投诉进行管理;未按规定告知投诉人投诉处理相关决定;未按规定保留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相关证明资料;未按规定制定消费投诉处理回避等制度六项问题。涉及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晋商银行、华农财险山西分公司、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农银人寿山西分公司、人民人寿山西省分公司等。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近段时间来,晋商消金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缺陷频频被曝光。据此次通报披露,经查,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未在官方网站公布消费投诉处理流程,部分产品或服务的合约中未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渠道信息。此外,晋商消金还涉及投诉处理告知内容不符合规定,不同程度存在未告知核实情况、依据理由、救济途径等问题;未按规定保留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相关证明资料的问题。

去年出现的“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一事,曾将晋商消金置于聚光灯下。因为此事,晋商消金被人行太原中心支行两度约谈,并一度暂停晋商消费金融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而在今年3月份,晋商消金曾因“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处以49万元罚款。

此外,财经网金融注意到,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山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山西省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投诉数量为183件,环比增长2.81%,占本地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诉总量的97.34%,在山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诉量中排名第二。

在其发布的《2021年度客户投诉分析报告》中,晋商消金曾表示,2022年将在健全消保工作机制,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加强投诉处理管理,提升消保服务质效;丰富消保宣教形式,推进消保宣传教育方面入手,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而放眼整个行业而言,上述方向也是金融机构消保工作的重点发力领域。

长期以来,监管层着力整治消保工作中存在的种种乱象,金融机构任重道远。近一年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已相继通报了通报华夏银行、农银人寿等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以及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邮保险存在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最近银行保险机构又迎来消保领域的重磅文件,日前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分级授权审批和内部控制措施,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实施全流程分级分类管控。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应纳入银行保险机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权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分值的5%。

其中特别强调了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误导性的宣传。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网站主页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种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新增收费项目或变更收费标准的,应按照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提前三个月公示。并要求禁止第三方合作机构进驻营业网点或自营互联网平台,并以银行保险机构的名义向消费者推介或销售产品和服务等。

很赞哦!

相关文章

随机图文